长久以来大众对于照明品质非常重视,照明设计不仅要求照度充足,还要求照度分配均匀,才不致于造成眩光及配光均匀度差异太大,造成舒适度下降。所谓照明品质是指改善眩光、空间照度、相对色温、演色性、配光均匀度等。
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围不适宜,或存在极端对比,会引起不舒适的感觉或降低观察细部或目标的能力,人眼的直接眩光区为与自垂直面成45°~80°倾角的区域。产生眩光的因素有:光源本身的亮度、灯具反射面的亮度、光源的大小及周围环境的背景亮度。
根据影响程度,可将眩光分为不舒适眩光、失能眩光和失明眩光;根据产生方式,可分为直接眩光、反射眩光与背景眩光。直接眩光因光源直接入射眼睛而造成,眩光的产生方式和种类。
光线充足与否即为照明领域定义的空间照度问题,照明设计在不同照明环境下空间照度亦有所不同,一般室内空间照度要求达500-7501x,而空间照度大于5001x时,人眼就不易产生疲劳。
演色性为物体在不同光源下与在太阳光下的呈现比,其较佳值为100,一般室内照明要求演色性高于85。
常见空间配光均匀度的定义方式有:室内较低照度除以平均照度;照明设计室内较低照度除以较高照度;室内平均照度除以较高照度,一般用于评定空间配光均匀度的好坏,以0.8为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