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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规划设计——布灯原则(一)

2024-04-22 1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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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布置方式有单侧布灯、两侧交叉布灯、两侧相对布灯、丁字路口布灯、十字路口布灯和弯道布灯等多种。对于道路照明要求不高的路面或者道路的宽度小于15m时,宜采用单侧布灯的方式;对于道路照明要求较高或路面的宽度大于15m时,宜采用两侧相对布灯或者两侧交叉布灯的方式;对于丁字路口,根据实际情况可布置1~2盏路灯;对于十字路口,可以布置4盏路灯或者直接使用高杆灯照明,其杆高一般为15m以上;对于弯道,则一般在其外侧布灯;对于城市立交、车站、码头、机场、广场等大型场所,应考虑高杆照明,其间距和高度之比以3~4为宜。

道路照明设计应根据道路和场所的特点及照明要求,选择常规照明方式或高杆灯照明方式。路灯的布置包括路灯间距、路灯安装高度及灯具亮度。路灯的合理布置对提高照明效果起着关键作用。在综合考虑路况、路面反射特性的同时,应充分发挥照明器具的配光特性,使布局尽量合理。在设计中,灯杆的设置应根据城市道路的宽度及绿化隔离带进行确定。常规照明灯具的布置可分为单侧布置、双侧交错布置、双侧对称布置、中心对称布置和横向悬索布置5种基本方式。采用常规照明方式时,应根据道路横断面形状、宽度及照明要求进行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灯具的悬挑长度不宜超过安装高度的1/4

②灯具的仰角不宜超过15°。

采用高杆灯照明方式时,灯具及其配置方式,灯杆安装位置、高度、间距以及灯具***大光强的投射方向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可按不同条件选择平面对称、径向对称或非对称灯具配置方式。布置在宽阔道路及大面积场地周边的高杆灯宜采用平面对称配置方式,布置在场地内部或车道布局紧凑的立体交叉区域的高杆灯宜采用径向对称配置方式,布置在多层大型立体交叉区域或车道布局分散的立体交叉区域的高杆灯宜采用非对称配置方式。无论采取何种灯具配置方式,灯杆间距与灯杆高度之比均应根据灯具的光度参数通过计算确定。

②灯杆不得设在危险地点或维护时严重妨碍交通的地方

③灯具的***大光强投射方向和垂线交角不宜超过65°。

④市区设置的高杆灯应在满足照明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做到与环境协调。

常见的道路有由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组成的道路以及由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组成的道路。那么对于这两种不同形式的道路,其路灯的布局形式也相应不同。

为了使路面亮度分布均匀,对于不同的路灯布置形式以及不同配光类型的灯具,其安装高度(h)、道路有效宽度(w)及灯具间距(d)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42中的h为路灯安装的高度,即为光源中心点至地面的垂直距离。w为道路的有效宽度,因为悬臂式路灯光源的中心点并没有和路面对齐,悬臂的存在总会使光源超出道路边界而悬在道路上面,为此道路的有效宽度v就应该等于道路的总宽度减去一个悬挑长度;当灯具采用双侧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为实际路宽减去两个悬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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