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所说的道路照明的主要目的是使各种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在夜间行驶时能辨认出道路上的各种情况(道路上的障碍物、行人、车辆及其他情况),以保证行车安全,同时也为行人提供夜间行走的照明条件。决定道路照明质量的主要因素有以下4个。
①平均照度
②亮度分布的均匀性。
③采用的照明器眩光程度。
④路灯排列的诱导性指标。
照明工程设计中的主要技术质量指标有平均照度E、路面平均亮度L、总均匀度VD、眩光控制指数G,高杆照明中还有照明半径R等。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快速路平均照度为201x,均匀度为04:主干道平均照度为15kx,均匀度为0.35:次干道平均照度为8x,均匀度0.35:支路平均照度为5kx,均匀度为0.3。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路灯生产单位仍旧采用照度指标,而且照度的测量方法远远方便于亮度的测量方法。平均照度是评价道路照明质量的******指标,也是***主要的指标。平均照度的定义是单位面积上接收到的光通量(kx),符号为Em。
①为单只灯的光通量(1m),N为光源处灯数量的总和,M为照明器的维护系数,n为灯具的利用系数,W为被测道路的测量宽度(m),S为被测道路上灯杆的安装间距(m)道路照明的平均照度也可用被测道路上的点照度值总和除以测量点数总和进行计算。点照度值应选用精度达0.11x的一级照度计进行测量。
照度均匀度是仅次于平均照度的一个主要技术指标,它的定义是被测面积上各点接收到光通量的均匀程度。
E为照度均匀度,Em为被测面积上测得的***小照度值,E为被测面积上的平均照度值。
照度均匀度的数值越大(但不可能接近1),道路照明的照度均匀度越好,一般情况下达到0.35就基本可以,如能达到0.5,该道路照明的照度均匀度就已很好了。